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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印发《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》
作者:中国价格协会 发布时间:2025-08-21

国家医保局印发

《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》


 根据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的新规《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》,我国将为医保按病种付费建立病种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,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。

 “两年调整一次的周期,既兼顾了分组方案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,也提高了分组更新与临床技术发展之间的匹配关系。”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。

 按病种付费包括按病组(DRG)付费和按病种分值(DIP)付费两种形式。DRG分组方案调整,在保持主要诊断大类相对稳定的基础上,重点调整核心分组和细分组;DIP病种库调整,重点包括核心病种和综合病种。

 值得关注的是,新规对“特例单议”机制独立成章,明确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包括但不限于因住院时间长、资源消耗多、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、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,不适合应用病种支付标准的病例。同时,还要求医保部门畅通特例单议受理渠道,完善工作制度,优化工作流程,简化上报材料,提升评审效率。“这释放了医保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、收治疑难危重患者的坚定决心。”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。

 此外,为充分发挥病种结余留用资金的激励作用,新规明确医疗机构通过规范服务行为、主动控制成本获得的病种结余资金,可作为业务性收入。

 据悉,2019年,国家医保局启动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,目前已基本覆盖全部统筹地区。

(来源:新华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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