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邮箱: zgjgxh@vip.163.com

欢迎关注
中国价格协会官方公众平台
首页-价格工作 返回+
《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 等四个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
作者:中国价格协会 发布时间:2025-10-13

《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

等四个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 


 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》要求,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《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》《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》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》《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》等四个办法进行了修订,有关情况说明如下。

 一、修订背景2015年以来,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输配电价改革,构建起较为完整的输配电价监管政策体系,出台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省级电网、区域电网、跨省跨区专项工程等三个定价办法,并开展了三轮输配电成本监审及价格核定工作,对促进电网企业降本增效、规范经营、合理投资,保障稳定供电和国家能源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输配电价监管制度面临新形势新变化,主要是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对电网提出了更高要求、会计准则调整后企业成本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等。为适应形势变化,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、地方、企业、专家意见基础上,对四个办法进行了修订,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见稿。

 二、修订的主要内容根据近年来行业发展情况,结合工作实践需要,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优化,政策框架和主要方法保持总体稳定。修订部分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:

 (一)适应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修订的内容。一是明确对以输送清洁能源电量或联网功能为主的工程,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,以提高通道利用率、促进电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。二是明确对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等新业态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,适应公共电网需随时提供稳定供应保障服务的形势,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。

 (二)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修订的内容。一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,完善使用权资产核定等有关内容。二是按照近年出台的有关规定核定安全生产费用,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。三是将企业依法缴纳的环境保护税、水资源税等税金纳入定价成本。

 (三)结合近年价格监管工作实践修订的内容。一是完善电网企业贷款利率核定标准,明确按集团合并口径平均融资成本核定电网企业贷款利率,更加准确反映企业实际融资成本。二是优化部分费用核定标准,明确材料费、修理费、管理类费用按监审期间费率水平核定,更加符合电力系统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。

 (四)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同修订的内容。一是优化电网企业收益率核定标准,与其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政策适当衔接。二是统一四个办法有效期,保持监管规则一致。三是明确对专项工程、省级电网、区域电网同步开展成本监审,确保成本核定合理高效。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,进一步修改完善四个办法,按程序出台实施。


(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)

专题专栏置顶+
专栏1专栏2专栏3专栏4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9层,邮编100045

秘书处电话:010-68033566 网站投稿箱:zgjgxhwz@vip.163.com 协会邮箱:zgjgxh@vip.163.com 邮政编码:100037

© CopyRight2003- 2021 中国价格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1059号-1 Inc.All Rights Reserved.